原發表於 2016年2月9日:
《十年》。「越亂越好」,第一個故事《浮瓜》,中央給「西環」的指令,就是「越亂越好」,這樣港人才會害怕,於是設計讓兩名黑幫小僂儸,做一場假意槍殺建制派政客的大龍鳳,令港人害怕。然後,國安法最後「成功通過」。緊接下來的時間線,已是第四個故事:《自焚者》。
然後。沒有然後。
旺角黑夜燃燒了一整晚。特首梁振英、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一直潛水。至今早10時23分,梁振英始主動會見記者,定性事件為「暴亂」,嚴厲譴責事件中的是「暴徒」,強調「嚴厲譴責,絕不姑息」,並將全力緝拿他們歸案。被問事件源於小販問題,食環署是否有需要如此打壓新年小販?梁振英稱,任何一個城市,社會及政府都會將之定性為暴亂,而新聞界在凌晨報道時已經用有關字眼。
周柏豪今晨在警向天開槍、又擘槍指向市民之後,出post說「Goodnight.」,何韻詩就一夜未眠,密切留意事件。除了旺角黑夜,還有屯門良景。
梁振英今早發言後,阿詩寫道:「唔該,唔好扮遺憾,噚晚見到騷亂,最開心嗰個一定係你。上場後一直用最無賴強硬卑鄙手段去處理香港人嘅所有不滿,無商量無餘地,十問九唔理;逼到大家埋牆角,繼續用政策同各種手段強姦香港市民,仲想大家笑住多謝你?香港人呢兩年都對你相當克制。正所謂官逼民反,一切都係因為你而起。」
旺角昨日爆發大規模警民衝突,期間有警員向天開兩槍示警。全球大部分主要外國媒體,均有報道今次事件,包括了BBC、CNN、ABC及《紐約時報》等。有外媒將今次事件,形容為「魚蛋暴動」( fishball riot)。
數百名市民昨晚集結在旺角朗豪坊,不滿食環署執法取締熟食小販。今次的旺角騷亂,引發了外國傳媒的廣泛關注,並登上了多個外媒新聞網站的首頁位置。其中CNN的報道以「Hong Kong police fire warning shots during Mong Kok fishball 'riot'」為題,形容香港警方在這場「魚蛋暴動」中開槍示警。
英國《衛報》形容這是一場罕見的暴力事件(a rare night of violence)。BBC則形容今次的事件為「衝突(Clashes)」。
路透社報道指,有本土派不滿北京及香港政府沒有任何讓步,並在示威中高呼「香港建國(Establish a Hong Kong country)」的口號。《紐約時報》亦有大篇幅報道事件,該報道除了提及衝突是由打擊無牌小販引起之外,亦重提了2014年的佔領運動,同樣是在旺角發生。
此外,TIME、彭博、及《華爾街日報》等,都有報道今次事件。
另外,國際媒體 VICE News以「Fishball Revolution (魚蛋革命)」形容事件。該報道以 'Fishball Revolution' Creates Chaos on Hong Kong Streets During Lunar New Year Fest 為題,詳細報道了事件的始末。澳洲大媒 news.com.au 以「Hong Kong: Gunshots fired as police clash with hawkers and crowds」為題作報道,主要提及香港警察在示威中用槍指向人群及向天開槍。
六十幾年來,中共做了什麼事情,不會只是天在看,全世界的人類都在看得很清楚。不要再說人家干預你的內政,不要再抹黑人家勾結外部勢力。當人民已忍無可忍的時候,到時只有成則王、敗則寇。你阿爸是村長,你強姦民女,她反抗就是「傷害他人身體」;若你被人起訴成功而成為強姦犯,你的收場就像壽西斯古。
「咁以後整魚蛋買賣魚蛋食魚強會唔會都係犯法?」
「整魚蛋買賣魚蛋食魚蛋,可幫襯合法商戶。」
「問題唔在於食物,而係班警察一見有幾個叫做本土派既喺度就借機會搞場大龍鳳,之後689又可以借機會再打壓香港人!」
就像前年,美國警方要沒收一名牛仔飼養的牛隻,因為這名牛仔欠政府錢。結果上千名帶著步槍的牛仔跑去現場跟警方對峙,美國警方在這種情形下也沒有強力執法和上千名武裝牛仔開戰。
因此,巧茹會把事件定性為「暴亂」,也同時定性為「政治事件」。政治事件,要用政治手段化解。中共要進步,化解危機於末萌時,就要即炒梁英,畀香港有普選。我不相信以中共之「強大」,這樣做會影響到貪官們的收入,可能來日要通過大白象工程會難一點,想由此輸送利益一定困難很多,想由此消化大陸產能過剩,也沒有藉口。但是,香港可以「國泰民安」,不好嗎?莫非要大亂,到了再次流血收場也在所不惜?莫非真的要迫到更多更多人上街也在所不惜?中共,快下台啦,你們根本不懂管治,中國只會毀在你們的手上。
近日人氣急升的藝人河國榮,今午一時許在facebook page發出帖文,指昨晚一事為「昨晚的暴動事件」,他覺得真正的香港人不會這樣做。「參與暴動的人個個都帶口罩來掩飾自己的身分,不會是好人。我有點懷疑有人出錢請這班人借小販的事扮演香港人搞事。」
他在約二時為帖文補充幾句,指「小販應該有權搵食」,他自己喜歡小販。「人拿磚頭掟警察離譜」、「警察開槍絕對離譜」!
從昨晚的影像,我才感受到有些仇恨有多深,真是洗刷不了。我知道仇恨和暴力都是壞東西,但它們那樣真實,與其說些正確的話,我倒想告解。看到那些警察被打得頭破血流的畫面時,心裡有種控制不了,遲來的復仇快感。我想起許多有關復仇的電影與文學,也清楚知道仇恨有多可怕,可以吃掉一個人。不過,還是會想,不知要看多少這樣的畫面,才能感到仇恨被稍稍撫平一點。
我當然還是可以理性地反思,這樣的想法必須去除,它是醜陋的,但情緒的起伏,卻是那樣真實而龐大。而我,其實只曾一次輕輕被胡椒噴霧擦過,還沒直接遭遇過警察暴力呢。
劉進圖康復後,特別強調「不要讓仇恨滋長」,近日他也時時強調,「別讓仇恨佔領港大」。我想,他一定經歷過一段很長的思想掙扎,才會清楚仇恨的真實,因而特別時時強調這二字。說來容易,但是凡人如我,如何可超脫仇恨?
古今中外,關於體制無法伸張正義,人要通過其他手段,在制度外的管道,復仇和尋找救贖的故事,多得無法數算。其實也反映了,這課題多麼永恆,不是三言兩語就可以驅走的。
接下來香港的發展,肯定要讓我們每個人都在抗爭之外,皆要自修面對仇恨這艱深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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