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發表於 2016年2月11日:
旺角大年初一深夜爆發騷亂,警方昨再以涉嫌參與暴動罪名拘捕3名男子,包括一名學民思潮成員、一名網絡電台記者及一名facebook專頁版主,令被捕人數增至64人。消息稱,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統籌多個警隊部門組成龐大的專案組,追查參與騷亂人士,經過日以繼夜翻看現場天眼及警員身上俗稱「隨身攝」的袖珍攝錄機,以超級電腦分析大量人群數據,掌握逾30名「有待拘捕」人士名單,料被捕人數將超過百人。
截至昨晚警方共拘捕55男9女(14至70歲),包括6名大學生、3名中學生,涉嫌參與暴動、非法集結、襲警、藏有攻擊性武器及阻差辦公等罪名。其中一名被捕人士是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22歲),他原本與家人準備於昨晨乘飛機往台北旅遊,早上9時50分在機場離境時遭海關扣查並轉送警方拘捕。
大家要注意的是,如果有足夠證據的話,唔理你是曾阿權定湯顯明,一律拉去坐監是應該的。什麼什麼本土派也不例外。這是我的立場。不過,你地為了香港人,你地係坐得有價值的,做英雄就係咁。當年已故南非總統曼德拉,都是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的暴徒,一坐便是廿幾年。
最弊是警方執法是濫權,拉人後又唔跟程序,最後甚至在未有足夠證據下,砌人生豬肉。呢d咪叫暴政,比本土派既暴亂要恐怖上千倍。
我並不是想幫激進的年青人搵借口,大家諗一諗,佢地會唔會走來騷擾我呢?佢地會唔會無端端響街上挑一個警員來打鑊呢?就算是偏激,就算是違法,都事出必有因,不是政府不公無良,佢地會有好日子唔過,走出來搏拉嗎?這分明是抗爭!!抗爭已到了失理智的程度,亦反映政府有幾離譜!!
至中午12時許,林淳軒被探員從機場警署押返西環皇后大道西豐景閣住所搜屋,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趕到現場後指警方未經法庭許可入屋搜查,律師代表到場後警方中止搜屋行動。
黃之鋒又表示,騷亂當晚他與林淳軒一同在旺角砵蘭街光顧小販,逗留時間為年初一晚上10時至翌日凌晨2時15分,黃堅稱林沒掟雜物、沒縱火及武力還擊,且林有案在身,絕不會愚蠢到在開審前再犯法,批評警方亂拉人。
至傍晚6時左右,警方取得法庭搜查令後再將林押返住所搜查,逗留一小時後離去,撿走4袋證物包括手提電腦及衣物。警方發言人回覆時指,警方按既定程序獲得林簽署同意下進行住所搜查,惟搜查期間其代表律師要求與他會面,經協調後人員先帶他離開住所,其後警方獲得法庭搜查令後,再帶同被捕男子到其住所搜查。
《蘋果》翻看當日拍攝影片,年初一晚上11時許,林淳軒曾出現在砵蘭街示威人群中,但林淳軒表現克制,時而勸喻示威者,時而高舉雙手,未見有過火行為。其後有人與警員有肢體衝撞,當時見林在後排與其他人手拉手築成人鏈。
律師文浩正表示,即使被捕者只在騷亂前現身及在現場沒明顯破壞行為,但若警方搜證發現被捕者有參與幕後策劃即可落案起訴,一切須視乎搜證結果及如何定義「破壞社會安寧行動」。文續指,即使警方以暴動罪拘捕示威者,最終亦未必以此罪落案起訴,且本港歷來幾乎未曾有人被警方以暴動罪拘捕。
據《公安條例》第19條暴動罪,若有3人或以上在公眾地方非法集結,並破壞社會安寧(如作出暴力行為使他人感到恐慌),有份參與集結的人即可能屬集結暴動,最高可判監10年。
此外,中午12時許,警方在深水埗大埔道56號拘捕一名54歲姓陳男子,他是facebook一專頁版主,在其寓所撿走5部對講機及充電座等證物。至下午2時許,警方再在粉嶺馬適路綠悠軒拘捕鄧梓聰(21歲),他是IBHK香港網絡廣播電台記者。
消息稱,警方對今次近年最嚴重的騷亂極關注,由O記B組統籌,聯同保安部、西九龍總警區刑事部門、情報組及各警區刑偵探員偵查,翻閱情報組一直監視的激進人士資料,並啟動超級電腦分析當晚出入旺角的人群數據,搜集可疑個案。
過去兩天,警隊保安部日以繼夜翻看現場天眼及警員當日隨身攝錄機拍到的畫面,同時核對前年佔領旺角行動人士及「鳩嗚團」活躍人士相片,至今已鎖定30多名涉案人士,料被捕人數將超過百人。
每年都離港度歲的梁振英,年初二會見記者,記者問到有分析指這次事件源於市民對政府及梁振英的不信任,他有無責任時,梁振英稱,不應為任何的「暴亂行為」作姑息評論,「呢一場係一場『暴亂』。」其後,林鄭月娥見傳媒時稱,「這件事是徹頭徹尾的暴亂事件,唔好再找任何藉口為他們掩飾」。
毋須要找藉口,所有對導致這場騷亂的社會背景的分析都基於這幾年發生的現實,說市民對政府不信任已是溫和的描述。世界上所有文明國家,人民對政府有些不信任,街頭示威及勇武抗爭的層次都遠遠超過香港所發生的狀況。這幾年,在梁特主政下,港共對香港市民的政治權利、社會權利所施行的體制暴力,已使大多數市民不僅對689和政府不信任,而且到了極為厭惡的程度。近期的體制暴力包括自雨傘運動以來選擇性執法和選擇性檢控,任命李國章,機場三跑、高鐵超支撥款繞過立會工務小組委員會等不勝枚舉;議會則實行建制派的多數暴力,硬推港珠澳超支撥款和網絡23條;更有疑似體制與黑社會勾結,如特首選舉前的江湖飯局,金毛青年派錢反拉布示威,以及689上任後愛字堆在各種示威場合出現。香港本土派的崛起和抗爭,都只不過是社會權利、政治權利在備受壓榨之下的微弱掙扎而已。這種掙扎越來越獲得市民特別是年輕人的呼應,而體制暴力不僅不作自我反省,反而不顧民意而任意施為。
過去每逢新春頭幾天,滿街都是違例泊車,小販擺賣應節物品熟食等,警察和食環署人員都是隻眼開隻眼閉,讓大家開開心心過年。今年忽然食環署強硬執法,本土民主前線成員前往捍衛小販的其實只有20多人,但隨後警方介入,引發警民衝突,本民前召集人黃台仰強調掟磚頭相比外國而言,「唔算係十分之激烈嘅動作」。
回顧過去三年多的制度暴力,市民無力感越來越強,又沒有任何辦法作理性爭持去改善處境,維護本土權益的激進化只會越來越強烈,掟磚頭與歐美日過去的抗爭和韓國的汽油彈相比,確實不算太激烈。香港人必須認識到我們面對的政治環境是,昇平時世已過去,抗爭時代來臨,不能再以舊日的太平心態去看待街頭衝突。
梁特似乎在等待這樣的衝突發生,並同林鄭一起急於為衝突定性。不但不反省政府劣政累積民怨導致衝突,反而有意藉衝突轉移社會對一系列苛政和李波事件的關注視線,並把所有政府應負的責任推給爭取市民權利的本土抗爭者。
絕不應該對體制暴力和反抗者暴力各打五十板。香港大學學生會發表聲明,最後一句是:「我們永遠站在反抗者一方」。反抗者的磚頭暴力,相對於中共港共的體制暴力,反抗者無疑是以卵擊石。但正如村上春樹所說,不管高牆多麼正確,雞蛋多麼錯誤,我們都永遠要站在雞蛋一方。何況,當前事實分明是:高牆正在不斷壓制市民的生活權利。
好簡單,如果有人要傷害我,我一定會全力保護自己,到了危急的時候,我會出手傷人,但不會考慮,能否在未來,被人告上法庭之時,用自衛為由打甩罪名。香港人對中共赤化作出自衛,何罪之有???
再者,年初一晚,街上有幾多人呢?會唔會有人有店鋪投訴小販阻街呢?大家習慣上都會在這個時候,特登經過拮番兩串魚蛋食下。食環處、警方是有收柯打的,至於是什麼柯打,不用解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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