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7日 星期一

DQ議員是政治手段(濫權),也是暴政

如題,我這樣說不是因為被DQ議員屬非建制派。當程序出問題,最直接的解決方案便是再宣誓。若程序出問題,便推翻選舉結果,那不是暴政又是什麼?政府利用議會中的大多數及種種行政手段,繞過監察,破壞程序公義又如何?

釋法是很神奇,它就如古代的尚方寶劍,有道理可言嗎?皇上話斬得就斬得,因為皇是至高無上,那還是法治嗎?那肯定是人治!釋法是很神奇,人家立法要經多少程序和辯論,它只要皇的旨意,由一個「最高權力機關」用一個下午時間,便可公佈成「法」!

坦白說,「袋住先」的假普選又何須三分二議員通過,只要釋法,把已成「歷史」的「聯合聲明」釋一釋法,由「最高權力機關」代為通過就可以!基本法話大陸不得干預香港事務咩?大家一定忘了,「聯合聲明」無效,基本法也無效(約束力)。大家也一定忘了,每個月也有不同京官、大陸學者等,提醒香港人,一國大於兩制!一國大於兩制,即係擁有兵權的一國利益集團領導人的意志,是超然於香港原有制度,否則也不用頻繁地開記招,向港人指指點點(實則是恐嚇)。

香港的價值只在於走資、開公數、骨水等等,否則共匪早就屠殺一些「反動」份子,「以儆效尤」,死你幾百人,聯合國也只能譴責、譴責再譴責。

有些人說劉曉波的所有文章根本人人能寫,無甚稀奇。這種武斷,無知無明,見識膚淺,令人搖頭。事實當然不是這樣。只要閱覽文章,立即當頭棒喝。

(一)《混世魔王毛澤東》(1988)說過:「否定毛澤東也就必然要否定把毛澤東視為大救星、紅太陽的十億中國人」;「否定中國人幾千年來的小農式生存」;徹底否定毛澤東之難,在於中國人文化遺傳「只反昏官和貪官,不反專制和皇權」以及「只否定少數當權者而不否定大眾和每個人自身」。放眼現在,我們真的有把這些話放在心裏,矢志奉行嗎?當有些人只反張德江、梁振英,不反習近平、中共獨裁制度的時候,當有些人只反習近平,不反趨炎附勢之徒的時候,我就會想起劉曉波這篇鴻文,可謂見識透徹,言簡意賅,入木三分。

(二)《珍愛自由和敵視自由的較量:有感於港人大遊行的勝利》(2003)寫道:「獨裁制度養成的權力霸道和大國傲慢,更通過軟硬兩副面孔君臨香港:發號施令的硬權力和恩人賜福的軟權力。硬權力要求的是被治者的絕對服從,軟權力要求的是受惠者的感恩戴德和知恩圖報」;「表面上的國家利益與地方利益之辯,實質上是獨裁權力與個人自由之爭,國家利益成為獨裁者以惡法限制個人自由的殺手鐧」;「香港政治民主化的前途,還不能寄希望於北京政權,而只能寄希望於香港的民間努力」。放眼現在,撫今追昔,這三句話依然鏗鏘有力,擲地有聲。香港民主派人士能夠體會和踐行者,幾希?

(三)當劉曉波身陷牢獄的時候,他寫出了《我沒有敵人:我的最後陳述》(2009):「我堅信中國的政治進步不會停止,我對未來自由中國的降臨充滿樂觀的期待,因為任何力量也無法阻攔心向自由的人性欲求,中國終將變成人權至上的法治國。」面臨11年的黑獄生涯,他沒有氣餒,沒有氣憤,沒有顫抖,沒有悲哭,而是看透生死,拓寬格局,永不放棄,展望未來。這種沒有仇恨、滿懷希望的境界,令人肅然起敬。一般人寫出這些話不稀奇,但一位將要坐牢的知識人寫出這些話才是真正難得。當然,曉波先生所說的「中國」,只可能是未來全新的中國,不可能是1949年建政這個舊中國、爛中國、臭中國、毒中國、黨管一切的自我完善。

劉曉光,劉曉波的大哥,共產黨的走狗。他為了個人名利,多年來長期羞辱劉曉波,已經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他的反作所為絕不是被逼的,往事並不如煙。這個已經跟劉曉波明示斷絕兄弟關係將近30年的陌生人,這個曾經企圖瓜分劉曉波諾貝爾和平獎獎金的人,這個在得知劉曉波捐出獎金後無比失望的人,這個被劉霞長期鄙視的芝蔴小官,究竟憑甚麼去僭越遺孀劉霞的地位?劉曉光正是體現出他弟弟所批評的「中國人幾千年來的小農式生存」。兄弟基因類似,不等於人格雷同,絕對可能大異其趣。

二零一六年11月6日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就此,香港法庭先後於二零一六年11月15日和二零一七年7月14日,撤銷六名泛民主派立法會議議員資格。這對香港議會的功能有何影響?誰是最大輸家?

議會其中一個功能是為政府提供其管治合法性,但不是所有政府都需倚賴議會。例如,專制和獨裁政權就不需要,因為其「合法性」不是來自人民,而是透過謊言、暴力和威嚇建立。所以,議決早在提案前已決定了。相反,在民主社會,議會由不同政見者,透過公平選舉組成。辯論,甚至針鋒相對是議會常態,無須以和為貴。雖然有人批評議員的針鋒相對文化浪費納稅人的金錢時,但反諷的,這卻為政府提供其需要的合法性,因為政府的合法性基礎是人民參與,容納異己。再者,某程度上議會將不同政見者吸納在其秩序下相遇和討論,減少在議會以外不受控制場景。這屬於一種軟性控制。雖然任何一個政黨都很渴望成為議會的多數者,但他們只可以透過公平選舉達成,非修改制度或議事規則,以此排斥異己。至於香港又如何?

兩種不同合法性

香港的政治是一國兩制。一國兩制不是一個聯邦政府。按中國政府理解,兩制受制於一國,並由一國決定兩制如何運作,而這國是一個黨國。兩制如何共同建立一國不是重點,因為黨國不需要香港制度來建立。這正是矛盾的根源。

第一,因中國政府的合法性無用人民授權,它沒有被培養出以包容對待異己者。雖然它可能想創造一個新制度,處理中國與香港的不同,但它走不出其骨子裡那份唯我獨尊的心態(即合法性與人民授權無關)。結果,它只會從受威脅角度看異己者,並以恐嚇方式對待他們。

第二,有別於中國社會,香港是一個相對性自由社會。雖然市民沒有機會平等地參與選舉,但市民對政治參與有一定訴求。香港政府不可能,也不會漠視市民對其合法性的重要性。政府可能不太歡迎泛民主派人士當上議員,但政府仍要多謝他們,因為他們為政府提供一定合法性,政府並且可以在政治制度的秩序裡處理民間不同聲音,甚至不滿。簡單來說,中國政府的合法性無須容納異己,相反,香港政府的合法性早就建於容納異己。若合法性是一個重要課題,中國政府無法亦不願明白合法性對香港政治的重要性,因為這不是它的邏輯。香港市民對中國政府的合法性並非無知,所以,他們努力拒絕香港政治的合法性變為中國政府的合法性。

立法會已先後有六位泛民主派議員被撤銷其議員資格。有建制派議員理直氣壯認為這是涉事議員咎由自取。這不是無道理,但當有建制派議員的思維已慢慢溶入中國政府合法性思維,缺乏包容性,甚至以踢走泛民主派議員為目的時,他們不明白議會是處理社會矛盾最理性、最有秩序的平台(拉布也很有秩序),更忽略香港政治的合法性在於容納異己。

事實上,沒有泛民主派議員的議會並不代表議會就可順利通過政策,反而將更激發民間對抗缺乏足夠民意授權的政府。我認為這次撤銷議員資格最大輸家不是泛民主派,而是香港政府,因為以香港公民社會的活躍,香港政府的合法性不可能轉向中國政府那種的合法性。我們可預計:議會運作不會因此更順暢;街頭抗爭有機會加劇;溫和泛民主派更不願意與政府有合作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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